市信用办转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25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市信用办转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25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附件:26.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商务部等25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对对外经济合作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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