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信用办转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9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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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1.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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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信用办转发国家发改委、人民银行、财政部等29家单位关于印发《关于对政府采购领域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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