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交通运输企业的一封信
六安市交通运输企业的朋友们:
你们好!
近日,针对企业信用修复时不能提供缴费发票的,可以通过“安徽交通运输执法公示与服务”APP下载带有“已缴款”字样的《安徽省统一公共支付平台缴款通知单》,加盖企业公章后和其他材料一起上传至信用平台就可成功提交信用修复申请。原来因当事人保管不善或人员变动等原因不能提供缴费发票的《情况说明》不再认可。
请有关企业下载安装执法信息公示与服务系统APP,登录后下载有“已缴款”字样的缴费通知单,加盖公章后和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传即可。
六安市信用办
2022年4月16日
附件:交通部门信用修复佐证材料获取方式当事人APP(执法公示与服务APP)使用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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