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例

发布时间:2025-11-27 11:11 信息来源: 枝江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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枝江融媒 为了督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提高司法公信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枝江市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布失信案例,曝光失信行为,依法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失信案例:

案件名称:伍家岗区某餐厅与孔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案件情况:申请执行人伍家岗区某餐厅与被执行人孔涛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宜昌市伍家岗区人民法院于2024年10月31日作出(2024)鄂0503民初3684号民事判决书,内容如下:

被告孔涛向原告伍家岗区某餐厅支付8613元。

经申请执行人申请,根据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执行,本院于2025年5月12日立案执行。承办人依法向被执行人孔涛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执行文书,责令其履行义务,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和线下走访的方式查找其财产线索。在依法查封了其名下车辆的基础上,承办人多次联系被执行人孔涛责令其履行义务,被执行人孔涛虽然多次承诺还款,但实际并未履行,且以消极行为拒不配合执行。考虑到被执行人有多起案件在枝江法院强制执行,且均未执行到位,枝江市人民法院将其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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