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发布时间:2025-07-11 10:31 信息来源: 霍邱县人民法院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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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开展“徽动执行”之护航创新第三次集中执行行动。

金融攻坚力度强

霍邱某信用社与严某、楚某、涂某合同纠纷一案,经法院判决,严某需偿还霍邱某信用社20万元本金及利息,楚某、涂某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霍邱某信用社申请强制执行。经查,被执行人严某当时正在服刑中,且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法院遂查封了楚某、涂某名下房产、车辆,冻结了楚某、涂某工资账户及公积金。楚某、涂某承诺于2025年1月严某服刑完毕后再行结算,申请人予以认同。然而,待严某服刑完毕后,三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执行法官多次沟通,但三被执行人一再推脱,法院遂对严某采取了司法拘留措施,同时决定对楚某、涂某名下房产进行司法拍卖并划拨楚某工资款40000元。被执行人迫于执行压力,将剩余案款一次性清偿。该起涉金融纠纷案件最终执行完毕,执行到位金额275000元。

异地执行护权益

袁某为王某提供劳务期间,出于信任借给王某2万余元,但王某并未按约定还款,劳动报酬也分文未付。后袁某多次讨要无果,将王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王某仍未履行义务,无奈之下,袁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6月19日早上,执行法官一行将被执行人王某拘传至吴江区人民法院,在巨大的执行压力面前,王某积极与申请人达成和解,经多方筹措,后委托家人将本人车辆抵押,一次性支付了全部劳务费7577元,并就借款达成和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善意执行不停歇

2023年5月,韩某驾驶三轮电动车与余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余某受伤、车辆受损,韩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余某负次要责任。双方对于医疗费等协商未果,余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韩某未主动履行义务,余某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和线下调查并未查询到韩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今年初,法院将韩某拘传到院,但其情绪激动且拒不履行,遂对韩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考虑到申请人因此次交通事故丧失劳动能力,家庭贫困,经济陷入困境,在多次到被执行人家中沟通无果后,执行法官与被执行人亲属取得联系,经耐心解释,告知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6月19日,被执行人亲属一次性向余某支付36000元,双方达成和解。

当日执行行动,霍邱法院共出动警力46人次,警车10辆,拘传被执行人19人,拘留3人,执行完毕案件7件,执行和解案件8件,执行到位金额388920元。

执行不止步,攻坚无穷期。下一步,霍邱法院将持续聚焦涉民生、涉企、涉金融等案件,以“钉钉子”的精神靶向发力、攻坚克难,全力打通实现群众权益“最后一公里”,为社会民生福祉和企业创新发展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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