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用法治思想引领农业领域信用建设

发布时间:2026-05-15 17:17 信息来源: 裕安区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是依法建立农业主体信用档案依法归集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门店等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质量抽检、认证认定等信息。

二是实施基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农业主体降低抽查频次、给予政策倾斜;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重点监管、限制参与财政项目、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等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与市场禁入、行业准入挂钩。

三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围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法将承诺达标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虚假开具合格证、违规使用添加物等行为,明确信用扣分标准,并与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建立依法依规的信用修复机制,允许整改到位的失信主体恢复信用。

四是培育农业领域的法治信用文化结合“依法治农”宣传,面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技推广人员、基层执法队伍,普及农业信用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警示失信法律风险,引导主体自觉守法、珍视信用。

标签:
关联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