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安区农业农村局:用法治思想引领农业领域信用建设
一是依法建立农业主体信用档案。依法归集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资门店等主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质量抽检、认证认定等信息。
二是实施基于信用的分级分类监管。对信用良好的农业主体降低抽查频次、给予政策倾斜;对失信主体依法实施重点监管、限制参与财政项目、取消相关荣誉称号等。特别是对生产销售假劣农资、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等严重失信行为,依法列入严重失信名单,并与市场禁入、行业准入挂钩。
三是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围绕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依法将承诺达标情况纳入信用记录。对虚假开具合格证、违规使用添加物等行为,明确信用扣分标准,并与产地准出、市场准入衔接。建立依法依规的信用修复机制,允许整改到位的失信主体恢复信用。
四是培育农业领域的法治信用文化。结合“依法治农”宣传,面向农业生产经营者、农技推广人员、基层执法队伍,普及农业信用法律知识。通过典型案例发布,警示失信法律风险,引导主体自觉守法、珍视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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